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国 家铁路局5 月19 日印发《危险化学品 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 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 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发生。
《方案》提出的整治目标为: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 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 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 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 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 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 故发生。
整治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 场所( 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 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 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 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 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 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 石化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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