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于2005 年发布的标准HJ/T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自从实施以来,受到了行业内一直认可,部分企业产品还获得了十环认证。随着涂料行业的发展,水性涂料的性能和环保情况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得到很大的提高,2005 年版的标准已不能有效对水性涂料进行限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涂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及保护环境,2014 年3 月31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对水性涂料新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即发布了HJ2537-201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并于2014 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它对 2005 年版的HJ/T201-2005 标准进行了修订,该规范规定了在建筑涂料和工业涂料,包括内墙涂料、外墙涂料、腻子、集装箱涂料、道路标线涂料、防腐涂料、汽车涂料、木器涂料等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和游离甲醛等。
相对HJ/T201-2005,HJ2537-2014 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了不得人为添加的物质要求;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物质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提高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的限量要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提高,对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是很有利的,将促进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进行产品升级,将涂料行业领进一个新的时代。 (齐祥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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