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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E】CLP 2015--行动起来!

2015-08-11 15:24:44| 次阅读| 来源欧洲涂料| 作者ECJ

摘要:CEPE:自2015年6月1日起,CLP法规(EC)No.1272/2008关于混合物(如涂料)的规定将强制执行。危险品指令1999/45/EC (DPD) 将最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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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1日起,CLP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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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尼斯 · 罗宾逊
CEPE主管产品法规

自2015年6月1日起,CLP法规(EC)No.1272/2008关于混合物(如涂料)的规定将强制执行。危险品指令1999/45/EC (DPD) 将最终废止。这意味着自2015年6月1日起投放欧盟/欧洲经济区市场的混合物商品必须按照CLP法规进行包装和标识。根据CLP,“投放市场是指供应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无论有偿提供还是无偿提供。进口也属于投放市场。”2015年6月1日前已投放市场的带DPD标签的产品可以享受过渡期,直至2017年6月1日不需重新贴标签。CLP71声明以及来自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指南确认,此类混合物一旦由制造商投放市场,可以在供应链上继续销售。只要下游经销商不变更产品或包装,本条款继续生效,否则,则需要粘贴新标签。

“投放市场” 的灵活解释
ECHA网站FAQ栏目中说明得十分清楚:所有权改变也被认为是投放市场,即使货物仍然贮存在制造商或经销商那里,也可以享受过渡期条款。2015年6月1日起,对仓库中带DPD标签的库存商品,如果能证明这些库存已销售(出具合同或发票)或者能证明该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就不需要更换标签,例如:所有权在2015年6月1日前变更成组织内的其他法人实体。

在德国,CLP主管部门BAuA职业安全和健康联邦机构(Feder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持有更宽泛的观点,认为已包装并标识好的贮存待售的商品都属于投放市场的商品。尽管这种解释有良好的法律基础,但并不一定为其他成员国的主管部门接受,因此公司应该经常检查他们在生产或投放商品市场所在国家所处的位置。

不要留在货架上
根据CLP,2017年6月1日起,任何仍处在供应链上贴有DPD标签的货物(指经销商或零售商手上的货物,非终端用户或消费者持有的货物)都需要重新贴标签。从法律上来说,重新贴标签的责任由当时供应链上货物持有者承担,然后在2017年6月1日或以后,将货物投放市场。对于流通慢的或有较长保质期的产品,涂料生产商必须或不得不提前考虑,充分提前申请CLP标签,避免经销商2017年囤积太多DPD标签的货物,否则可能难以重新贴标签。生产商和经销商也可以考虑如何合作,以满足2017年任何可能要履行重新贴标签的责任。

及时转换成CLP
混合物CLP分类和标签内容可以从以下方面得出,按优先等级降序排列:
1)混合物本身的检测数据;
2)桥接原则,使用相似混合物的检测数据;
3)混合物中所含物质的CLP分类和性质信息。
公司如果无法获取上述任何数据,或其系统尚未建立CLP分类,可以使用附件7中的转换表格,将DPD分类转换为CLP。该表并不完善,内容并非100%覆盖。对于一些危险品的分类(例如:可燃液体,需提供混合物的闪点和沸点),还需要提供附加数据。然而,如果没有其他可行办法,可以错过重新分类和标签的最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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