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回应督查“一刀切”:反对部分地方检查时滥作为

   日期:2017-08-2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CNCIA    浏览:787    
  8月22日,环境保护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8月22日,环境保护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并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近一段时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入第四批,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全覆盖,各环保专项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持续不断,社会上对环保是否“一刀切”的争论也随之多了起来。

  新闻发布会上,别涛回应称,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部领导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种现象环保部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表现为不作为。第二个反对部门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查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

  对违法企业“零容忍”

  有专家表示,如果说环保督查影响了企业生存和地方经济发展,那么受到冲击的也是工艺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影响的也只是低质量、低水平的发展。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赵群英告诉记者,“散乱污”企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广泛存在。这些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这些企业,少数人赚钱发财了,但伤害了大多数人,对地方经济基本上没有贡献。回过头来,还要帮它们治理污染。你说,要这些企业干嘛?”采访时,当地一位政府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一些‘散乱污’的企业,它的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这就导致同样一个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与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不公平的。因此,对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也可以说零容忍,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别涛说。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在环保督查过程中,环保执法其实也在不断地修正。比如,此前“小散乱污”中的“小”就不再提。对于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做法,环保部也及时发声,予以纠正。

  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别涛说,中央环保督察到现在为止进行到第四轮,实现全国31个省市区全覆盖。环保督查实现了由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的转变,这个过程对环境监管带来重大影响。

  有专家表示,环保执法目前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个别地方环保懒政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环保督查也承载了过多的调整和转型责任。

  “我坚信根本的出路还是在建立完善的法制,要有完备的立法、严格的执行、公正的司法和全民高效的、自觉的、文明的守法状态。”别涛在22日的发布会上表示,除了行政手段外,更多的还是需要法律、环境经济政策等手段,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的不断完善,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引导企业形成“绿色发展获益”的市场预期,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别涛介绍,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既包括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制定公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也包括构建绿色税收体系,配合财政税收等部门,按照“费税平移”原则将排污费改为独立的环保税,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信息共享、环保协同”规则,有利于形成企业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税收激励和约束机制。

  同时,推动现有税种的“绿色化”。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的,享受减免消费税优惠;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对高污染的电池、涂料产品,征收消费税。还包括构架绿色贸易体系、建设环境信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