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资金支持低挥发性有机涂料技改项目

   日期:2014-09-02     来源:中国涂料    作者:CNCIA    浏览:659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鼓励排污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鼓励排污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固定源大气污染治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以下简称“环保技改”)是指由排污单位以大气污染治理为目标实施的技术改造,具体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及其他有毒污染物等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

  本办法资金支持范围重点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北京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环保技改项目,支持范围包括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领域、氮氧化物治理领域、二氧化硫和烟粉尘及其他有毒污染物治理领域、以及其他重点环保技改项目。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领域包括石油化工、油品储运、汽车制造、汽车修理、包装印刷、机械电子、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涂料替代、有机废气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改项目。

  《办法》规定,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由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市级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的,纳入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