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解决货车司机停车难、核酸检测难问题……最新回应!

   日期:2022-05-14     来源:工信微报    浏览:242    
  国新办5月1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情况,一起关注!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国新办5月1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力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情况,一起关注!

  货运物流不通不畅等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在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货运物流不通不畅等问题得到初步缓解,物流主要运行指标持续向好。

  ● 全国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基本清零;

  ● 5月10日,全国高速公路货车流量较4月18日上升了8.59%,铁路货物发送量、公路货运量、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较4月18日分别增长5.71%、6.16%、1.12%,主要国际航空口岸货邮运输量增长了约三成,邮政快递业务量增长了约两成;

  ● 上海港集装箱日吞吐量稳定在10万标箱,回升至疫情前的八成以上;

  ● 浦东机场和白云机场货邮吞吐量回升至六成以上。

  关于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不取代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是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在特殊时段为保障重点物资跨区域运输所发放的调运凭证和保供证明,核心目的在于保障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并不取代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

  不是所有货运车辆都需要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是所有货运车辆都需要办理通行证,对于运输起讫地两端都不在涉疫地区,或者承运的不是重点物资的车辆,不需要申领、办理和使用通行证。

  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各地不得以车辆未持有通行证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各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发放部门和使用单位均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 在证件发放环节,发证单位需严格审核办证单位、承运单位疫情防控举措的落实情况;

  ● 在车辆发运环节,办证单位需将通行证有关信息及时推送目的地收发货单位进行报备;

  ● 在车辆到达环节,如行程码绿色不带*号,必须立即放行。对于行程码绿色带*号的,符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正常、行程卡绿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证两码”要求,要立即放行,不得层层加码,可由收发货单位对防疫检测点至目的地实施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行熔断机制,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暂停对收发货单位和承运单位办理通行证。

  关于改善货车司机的从业环境

  尽最大努力解决货车司机停车难、核酸检测难、吃饭难、通行难等问题

  ● 全面推行“放心停”服务。公路服务区通过优化停车位布局、设置潮汐车位等方式,合理增加货车停车位,满足货车停放需求;同时加密保安巡逻频次,最大限度防范偷油偷货等违法行为。

  ● 积极推广“免费检”服务。在车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广场等场所,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为广大司乘人员就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 鼓励提供“爱心餐”服务。加大服务区物资储备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服务区,提供价廉、量足、味美的“爱心餐”外卖打包服务,解决货车司机吃饭难问题。

  ● 巩固提升“不接触”服务。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收费站现场服务,最大限度做到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接触。

  ● 持续优化“优先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保障好群众“菜篮子”供应;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确保新冠疫苗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快捷通行;全力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重点做好电煤运输公路服务保障。

  如果货车司机在运输过程中遇到过度防疫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28等热线电话,地方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及时予以跟踪并进行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关于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

  优先解封承担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中转配送的节点网点

  ● 围绕促复工,指导各地对已关停的邮政快递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快递服务站等物流配送节点网点,在符合防疫要求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解封。

  ● 对承担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中转配送任务的,实行优先解封。

  ● 对于居家隔离的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在满足当地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推动尽快返岗复工。

  尽量将物流配送节点网点划在封控区外,保障网点有序运转

  ● 围绕保运转,指导各地在划定封控区时,尽量将物流配送节点网点划在封控区外,保障网点有序运转。

  ● 对于物流配送节点网点位于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之外的,不得擅自关停。

  ● 在防范区、管控区范围内确需关停负责中转省际、市际生产生活物资和邮件快件的,需按程序分别提请省级、市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

  不得随意限制符合要求的物流配送车辆通行

  ● 围绕优通行,指导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货车通行管控政策措施,对符合要求的物流配送车辆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 推动各地加快建立负责城市保供任务的商贸流通、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企业名单,对纳入名单的企业优先办理市内车辆通行证明,保障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关于保障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

  保障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

  ● 全面摸查普通公路阻断和“最后一公里”运输受阻等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并推动解决。

  ● 加强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指导各地成立工作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结合排查摸底、举报投诉、舆情信息等情况,及时响应、立核立改。

  ● 深入摸排农民返乡需求,通过“点对点”包车、闭环运转等方式,保障农民有序出行。始终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和免费通行。同时,将农资、农机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查验放行,保障春耕生产及时有序开展。

  ● 多渠道公布农资和农产品运输服务保障政策内容和业务办理方式,优化交通运输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群众遇到的困难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好政策服务和技术支持,最快速度协调帮助解决问题。

来源:中国政府网